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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子公司被判向北京科兴连带赔偿损失1540.4万元

时间:2025-07-07 05:10:03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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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公告,2022年11月2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京民终34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31日出具2021)

11月4日公告,未名2022年11月2日,医药元公司、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被判(2021)京民终34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31日出具(2021)京民终34号《民事判决书》,向北兴连判决维持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4民初186号民事判决,京科厦门未名、偿损潘爱华向北京科兴连带赔偿损失人民币1540.4万元,失万同时,未名公司对厦门未名上述赔偿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医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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